为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为退役军人服务的根本宗旨,提升退役军人及亲属的生活品质,保障退役军人及亲属的综合保险权益和为退役军人及亲属提供优质的保险产品,华夏军人退役创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华夏军人退役服务中心”)现与太平洋保险强强联手,共同为退役军人及亲属推出“健康保”、“就业保”、“无忧保”、“全家保”、“创业保”、“平安保”“失独保”、“安心保”等十项专属保险。具体内容如下:
一、退役军人“无忧保”见义勇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华夏军人退役服务中心与太平洋保险将为退役军人专属定制“见义勇为”保险,退役军人如果因见义勇为导致死亡或残疾,可获最高10万元保险金。“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见义勇为”保险的设立体现对见义勇为的退役军人切身利益的善意和对弘扬正能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退役军人“健康保”重大疾病保险
退役军人如经医院诊断证明初次罹患20项重大疾病任意之一,将可获最高5万元医疗保险金且无息返还保险费用。
三、退役军人“平安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退役军人如果因发生意外而导致死亡,最高可获20万元身故保险金。如果导致残疾,保险人将按致残等级给付退役军人相应的保险金额并提供1万元额外医疗费用。
四、退役军人“安心保”住院医疗保险
退役军人如因遭受意外伤害或突然罹患疾病并在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险人将为退役军人提供最高5万元医疗保险金。
五、退役军人“就业保”失能收入损失补偿保险
退役军人如因遭受意外伤害并导致《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一至三级残疾且无法正常工作的,将可获得最高20万元的失业保险金。
六、退役军人“创业保”自主创业企业财产保险
退役军人在自主创业过程中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如爆炸、火灾、台风、飞机坠落、物体坍塌)而发生意外事故或因意外而产生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人都将会承担,退役军人最高可获得10万元财产保证金。
七、退役军人“全家保”军属重大疾病保险
退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如经医院诊断证明初次罹患20项重大疾病任意之一,将可获最高5万元医疗保险金。
八、退役军人“全家保”军属人身意伤害保险
退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如果因发生意外而导致死亡,最高可获10万元身故保险金。如果导致残疾,保险人将按致残等级给付退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相应的保险金额并提供1万元额外医疗费用。
九、退役军人“失独保”独生子女人身意外伤害身故保险
退役军人的子女如果因意外伤害而导致死亡,保险人将提供最高20万的身故保险金。
十、退役军人“安居保”家庭财产保险
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退役军人家庭财产损失,保险人将按约定责任来负责赔偿,最高赔偿10万元财产保险金。
华夏军创中心和太平洋保险都将利用自身优势,切实保障退役军人的综合保险权益。把太平洋保险在保险领域的渠道优势和华夏军创中心的人力资源相结合,实现保险服务的深度融合,建立长期、全面的合作关系,共同为退役军人保驾护航。